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所以,我认为对方盗伐了树龄50年以上的树木50株左右已经是数目较大,构成了犯罪。 关于量刑,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可以据此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应该由您根据实际的损失和市场价综合来评断,这里不好作出评价。根据现在市场的各种木材的价格来作出自己损失的估价,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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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肆意破坏或砍伐保护树木二棵以上或者导致死亡三棵以上的; (二)肆意破坏或砍伐保护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非法组织并且有策划、指挥非法砍伐或者肆意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 2、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 3、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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