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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2022-06-05 0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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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5 回复

专业分析:

抚养权变更:《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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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意愿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变更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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