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加上女方名字,没有赠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配
针对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对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