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分为住宿补助和其它补助(含餐费)。 (2)住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直辖市北京、经济特区、广州市,每人150元/天; 二类地区,省会城市,每人120元/天; 三类地区,除一类二类以外的其它地区,每人80元/天。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核发。 其它补助为每人5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核发。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5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个人没有支付伙食费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按照以上标准发放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计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如果单位支付员工的出差补助符合上述规定,则不需计入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
针对出差费补贴标准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如下: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如下: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