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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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规避纠纷的方式是: 1.警惕虚假信息; 2.认真核实个人身份信息,查阅相关证件原件; 3.选择品牌中介,签三方约; 4.拒绝无效契约与“口头承诺”。
规避二手房买卖纠纷,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警惕虚假信息; 2、认真核实个人身份信息,查阅相关证件原件; 3、选择品牌中介,签三方约; 4、拒绝无效契约与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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