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亦有明确规定。
针对我国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医疗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家组名录(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我国医疗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家组名录(试行)》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