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第二种是在起诉讼前十五日或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所谓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或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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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6、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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