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和房主口头协议房屋交易税等过户费用由我买方承担”,这个约定是否成立存在瑕疵,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口头承诺无效,而你们之间的定金收据上也没有关于税费的承担,可以结合一般情况理解,房子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的经验,您就没有理由承担。那么,双方不能达成买卖合同的责任就不在买方,也可以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关系不成立。这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如果最终责任属于卖方,就是双倍返还定金。
针对我现有一套二手房是去年购买的,因为投资需要,我们是签了买卖合同的。他也先给了我一万块钱的定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后男方父母给男女双方购买一套房屋,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给男方的,并且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若是男方父母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均分配。
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做了明确的约定,一方可以按约定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通常是要求一方退回房款,并且可以主张一些赔偿等。如果未约定违约责任或是约定不明确,并且双方协商也未能达成的一致,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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