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当可作为“遗产”在家庭和亲缘关系间进行继承。当然,由于分配取得的公有住房仍然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在继承方式上应当有别于其他私人财产。
针对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有哪些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产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有:公房承租人生前是该市常住户口以及共同居住人常住户口与公房承租人一致,选继续承租的前提是必须与共同居住人协商并且取得同意;不能与之协商一致的,可在共同居住人中变更承租人;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1、股权继承涉及股权价值和股东资格的继承; 2、继承人继承股权但并不当然继承被继承人身前在公司的职位; 3、股权继承要及时完成有关变更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