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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死亡如何处理?

2022-04-13 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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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3 回复

专业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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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养老保险人死亡,可以让继承人领取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如果参保人在退休之前去世,意味着保险人没有享受过缴纳进保险金的一分钱,那么这笔钱就是遗产,可以被继承人提取出来,如果参保人是在领取完保险金去世的,那么账户就可以直接销户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实在在未达到法定退体年龄时就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话,那么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至于个人死亡的情况,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遗属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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