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及争议是一并处理的,法院是按要求分割的财产数额收取诉讼费的,因此,在立案时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律师建议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可能。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庭审理时双方争议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自2007年4月1日之后,法院实行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如果夫妻双方财产争议数额不足20万元,就不必为此动脑筋了,因为,对财产争议数额在20万元以下的,法院不再加收财产费了。
针对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清单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递交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 (1)原告基本信息。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基本信息。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但律师建议,最好填上被告的联系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不填户籍所在地。 (3)离婚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或者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4、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6、适宜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据:子女年龄、成长环境、经济能力等。 7、共同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双方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8、共同债权、债务证据:借条、协议等。 9、其他认为需要准备的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