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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如下:本条所称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杂、掺假,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产品明示的质量标准的行为,从而降低或者丧失其应有的性能;“以假充真”是指将不具备一定性能的产品作为具有该性能的产品使用的行为。
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以及销售的行为,如果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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