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针对贩卖毒品的特征行为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下面分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明知是毒品而进行非法销售。一般都具有营利的目的(也有人称之为牟利),是否实际获利,不作为本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第二、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故意应是以“贩卖”为目的,至于实际是否获利、牟得利益,在所不问。 2、(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