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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屋买卖合同和房款付清手续,这几年多次找卖家过户,卖家都以没有空为由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2019-06-16 19: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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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广律师

2019-06-16 回复

专业分析:

二手房过户过程中所需准备的材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从二手房交易开始,直到过户手续的结束,本文旨在为读者解读如何进行二手房过户。 1、买卖双方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2、卖方配合买方申请贷款(银行评估,批贷); 3、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地税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4、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域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存量房屋买卖准备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屋);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8)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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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 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 至于买方手头握有出卖方的房产证,卖方也可凭借其作为房产所有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就可以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买方手头那个房产证就无效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后的产权过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当事人要凭签订的合同及原产权证件去办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的登记。所以说,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所有权是否依法转移,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及其效力没有影响,不能因为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认定当事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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