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务公司关于税收政策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2021年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2021年年初以来,国务院先后三次部署推进减税降费,继续加大对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并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帮助市场主体走出困境稳健发展,主要有四大项: 第一,自今年1月1日起到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二,自今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其中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到100%,刚刚发布的财税13号公告对此项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今年4月1日到明年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第四,自今年4月1日起,扩大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行业范围,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项政策能够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让企业账面上的“活钱儿”动起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