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n(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n(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n(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n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针对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过程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 2、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侦查; 3、开庭审理;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法庭调解; 7、宣判。
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一审程序应包括起诉、受理、立案、庭前证据交换、准备审理和开庭几个步骤。民事诉讼法庭成员应包括:审判长一人、陪审员两人;原告和其代理人、被告和其代理人及辩护律师若干人;证人若干、法警两人、书记员两到三人。一审和二审程序之后还应有一个审判监督程序,对判决或调解书的结果进行再审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