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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重伤做伤残鉴定可以吗

2022-09-20 20: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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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0 回复

专业分析: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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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伤残鉴定是可以重做的。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但是这必然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因为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伤残鉴定一般不可以提前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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