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应该去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1、当事人男女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照片; 2、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书面申请登记结婚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于成都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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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是:当事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结婚登记需办理以下手续:1、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出生日期、民族和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登记机关必要时可以要求双方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3、经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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