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按保证方式不同具有如下区别: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等。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个人信用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4、另外,我国民事法律上没有“高利贷”的概念。对于民间借贷问题,利息在国家限定标准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法律不予保护,担保人不需要负责此部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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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天天跟着债务人,不影响其生活的并不违法,但如果影响债务人正常生活,或者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要债的一直跟着自己可以与其协商还款时间,协商不成报警处理,依据如下: 1、欠账还钱确实是天经地义,如果真的暂时无法偿还,可以通过抵押、担保等方式与要债人协商变更还款时间和方式; 2、协商不成的,报警处理。一直被要债人跟随确实影响到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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