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针对法院对离婚男方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原则上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男女平均分割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分权。2.考虑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法院在分割离婚财产时会适当考虑女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由谁抚养的情况。
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此类案件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尊重被害人意愿。办理此类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尊重被害人的意愿。 3.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 4.依法及时、有效干预。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