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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就离婚了,后妈还有个后女儿,爸爸立下遗嘱说所有财产给我,请我后门和他的女儿还有继承权么?

2019-03-19 1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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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峰律师

2019-03-19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你的陈述:1、如房屋买卖合同是结婚登记后签订的,无论写一人还是二人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婚前签订的,由于买卖合同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因此该房屋依法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2、关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其中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同时,在所有遗嘱继承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你可以比照上述内容,判断你父母的遗嘱是否有效或者如何更好完善之。 相关法条: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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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有继承权。如果有遗嘱,将按照遗嘱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去世后留下的个人法律财产。因此虽然丈夫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属于丈夫的一级个人法律财产,妻子当然有继承权。如果有遗嘱,将按照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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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独生子女继承财产,首先要看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和遗赠协议,如果没有,则要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否只有一个,只有当这些情况均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单独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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