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的表述虽说语句不通,但也能看出个大概的意思。《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第二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没有包括这层“因需要补助而可以不交清社会抚养费”的条款。
针对社会抚养费什么时候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2001年12月29日在法律法规中设立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条款,从2002年9月1日起,国家正式开始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如果无法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自收到征收通知书30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提交分期缴纳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而生育子女的,应当支付社会抚养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