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合理避税”手段,实质上是以所谓的“合法形式”减少或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这对于交易双方都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以租代售,对于“出租人”(实为出卖人)和“承租人”(实为买房人)而言,均拥有随时解约的权利,若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由于经济状况、房屋价格下降等因素不想再购买该房屋,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售房屋目的即无法实现;而对买方来说,一旦房价在租期内上涨,卖方可能要求解除合同而不再出售房屋,买方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对于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对卖方来说存在的风险是,买方可能以在房地局备案的合同为证据,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要求卖方按房地局的合同价格出售;对于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是,如果在过户前缴纳了房款,而卖方违约不卖,却只赔付以给房地局签订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买方如没有充分的证据,会遭受较大的损失。而且高价买卖低价报税本来就属于虚假交易,虽然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中占点小便宜,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屋转让时,还可能面临两个问题:一是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受影响;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缴纳税款时也会相应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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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5、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6、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7、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8、约定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
避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检查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 2、看清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3、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4、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5、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 6、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 7、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 8、约定贷款不成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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