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养申请书; (到民政局办理)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告证明。
针对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若想收养小孩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找不到父母,那么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如果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如果当事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最后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满足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子女;未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符合收养孩子条件后,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