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赔偿后,还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吗?(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主要包括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被盗抢及故意造成事故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赔偿了,要向保险公司追偿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书,提供财物损失赔偿相应的票据、凭证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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