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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房屋所有人应当给予对方适当补偿;被拆迁房屋在夫妻婚前依法取得的,不应当分割,应当依法归个人所有。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解决房价差价,或者用按揭贷款解决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解决,不能改变安置房作为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个人财产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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