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的话,各地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不一样。制定病假工资发放的具体标准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单位应当在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进行规定。如果单位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则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针对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的正常体现是什么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