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通责任认定皮卡车驾驶人负担事故全部责任,受害人方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刑事附带民事?

2019-12-27 10:21:16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27 回复

专业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一般规定的例外情形有以下这些:   刑诉法解释第155条第3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道交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第22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据此,交通肇事案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与民事侵权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一致的。

展开更多

针对交通责任认定皮卡车驾驶人负担事故全部责任,受害人方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刑事附带民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受害者应如何维护与保障自己权益:一是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抢救伤者与扣留肇事车辆与控制肇事责任人)。二是如果有伤亡人员,应及时送医院救治(一般有指定医院),可以请求交管部门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发生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三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化分意见书'进行维权,在交警主持调解下协商赔偿事宜,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人身伤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范围、项目、计算进行计算或测算。能够达成意合的,按协议执行。不能达成意合的,受害人可以就赔偿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在维权与实现权利的过程中要依法、理性、合法、合情、合理提出诉求与主张,不可以过度主张或无理诉求。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下几种情形都可以认定是当事人一方需要负全责的。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