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针对女方户口不迁出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现在的户籍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 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 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当事人最好能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户口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 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
法院判决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的,一般是男女双方对女方不迁户口的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另一方不能强制其迁户。女方想迁户口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户口迁出,让自己的户口独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