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需要以下手续: 1、两边当事人在房子买卖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实、转让合平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办理部门提出请求,并申报成交报价; 2、房地产办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请求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报价,并依据需求对转让的房子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价;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则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两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办理法》的规则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房子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两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子权登记请求书(收件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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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应该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如下:卖方需要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买方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了解房屋土地使用寿命有多长,是否有欠款;从多方面评估二手房价格,是否有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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