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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能否分得到?

2022-06-18 09: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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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8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你们双方协商同意,还是可以共同使用。否则,对于已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相应补偿另一方。2、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竞价取得。3、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根据你们的申请拍卖,分割所得价款。买房时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可以协商清偿(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否则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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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登记一方极易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时,如果房产产权登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购房时的出资行为,另一方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出过资,法院就无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男女如果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应该签署双方的名字,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在所有涉及房产分割的离婚案中,这种情况最为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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