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报警的。但由于事故现场已经被破坏,所以一般很难划分责任,除非你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等。否则仅会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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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在现场报警,事后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10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证据,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能够查证属实的,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虽提供了证据,但不足以证明交通事故事实,或者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不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未报警,公安机关会受理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警,而未报警或者未及时报警,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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