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银行贷款,银行会考察贷款人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如果因为私人借款被起诉败诉的话,你个人的信息在公安局银行行系统等都可以查到你的相关信息,个人信用就会降低,影响贷款成功率和贷款额度。 办理个人银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可提供贷款人成人的有效担保。 需准备的文件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3.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及职业证明; 4.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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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如下: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证明其收入的凭证;填写担保承诺书,履行相应义务;提供所有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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