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提醒注意: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针对离婚时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独生子女证办理此证流程包括:(1)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申请审批表》;(2)由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申请方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件原件等材料至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审核,审核后办事处将报给当地计生委员会审批;(3)计生委员会将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为符合条件着发放《独生子女证》。
离婚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申请审批表; 2、由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申请方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件原件等材料至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审核,审核后办事处将报给当地计生委员会审批; 3、计生委员会将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为符合条件着发放独生子女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