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针对家庭共有财产与共同生活关系如何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
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则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有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书面协议,也可以证明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