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六条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针对收购与协议有哪些法律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 一、收购态度不同; 二、限制条件不同; 三、交易场地不同; 四、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五、收购性质不同; 六、其他区别。
区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不同点如下: 一、交易场地不同; 二、股份限制不同; 三、收购方式不同; 四、被收购方的股权结构不同; 五、区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其他不同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