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拆迁非住宅造成的经济损失怎么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 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 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住宅补偿的。 5、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经营使用的,该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
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所能够得到的补偿有: 1、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2、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3、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4、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5、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拆迁补偿诉讼最长期限是二十年。 拆迁补偿诉讼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拆迁补偿不动产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逾期不予受理。 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征地补偿款分配规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