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大家做出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了解起诉离婚的知识!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针对分居不到半年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分居半年以上,法院不可以判直接离婚。 如果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并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仅是分居,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的,则无论双方分居多久,法院都不会判直接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两年,法院并不必然会直接判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分居已经满两年时间,再加上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并没有再和好的可能性; 比如重婚、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有与他人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吸毒、赌博等恶习,或者有一方有严重的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那么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