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和人身意外保险能重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同一工伤事故已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除医疗费和丧葬费不重复支付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照常支付。需要重复支付的内容分别是以下三项: 1、公司以员工名义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也就是说这份人身意外保险单上面的投保人是员工本人,因此这份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是员工本人。然而,如今第一受益人(即员工本人)已经身故,如果这份保单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现在的受益人便自动转为“法定受益人”(即死者家属)。简单地说,这份保单的保险金额法律上将成为一笔遗产,属于死者家属所有;此为第一笔赔偿金。 2、该员工因交通导致死亡,因此根据交警责任认定书的判定结果,肇事者将按比例赔付死者家属一笔死亡赔偿金;此为第二笔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金请参照《机动车辆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3、公司对员工的死亡要承担50%的责任,按《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需承担工伤保险赔偿金50%的赔偿;此为第三笔赔偿金。工伤保险赔偿金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针对交通事故赔偿和人身意外保险能重复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的治疗的过程当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话,是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医疗事故的赔偿的。但是需要证明后面的医疗事故的发生与交通事故是有因果关系的。依据各自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