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资金密集性企业,对其注册资金的要求高于一般经营性、劳务性、中介性的企业。目前建设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规定了不同的注册资本要求。这有助于扼制房地产开发领域过于严重的投机态势,降低房地产投资风险,保障交易安全。(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经营活动。开发商拥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系为保障开发项目产品的安全及开发中其他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的必要条件。目前,建设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规定了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经过以下程序:(1)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登记。(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上述规定主要为协调企业设立中,一般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与特殊行政管理(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的关系。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房地产开发是一项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经营活动,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过低而投资总额过大,势必造成其投资风险巨大,给投资者、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带来巨大风险隐患。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房地产开发的分期投资额与项目规模有些房地产开发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这时若分期投资额过小而分期项目规模过大,也将给其自身和他人带来巨大风险隐患,往往不能保证开发项目顺利完成。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针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当具备系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4、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