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房买卖费用——产权年龄在五年以下 1·营业税,缴纳的对象是获得利润的卖方,缴纳的费用是房产交易总价的5.5%。 2·交易的契税,税费的缴纳额度在房产交易总价的3%与5%之间,具体的缴纳比例要看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这部分费用是购房的买方缴纳,因为他是交易的启动者。 3·印花税,这要看房屋当时购入的价格是多少,以最初的购入价格为标准,缴纳的费用双方各自支付,额度的比例是购入总价的0.05%. 4·交易的费用,双方平摊,费用的总价要看购入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是多少,费用的总价是按照每平米6元的标准计算。 5·工本费,这个费用只有80元,这个费用谁缴纳都可以,对于整个购买总价来说这几乎不用在意。 6·个人所得税,这个可不是其他二手房交易的比例,这个计算方法比较麻烦,计算方法是销售的总价—当年房主购入的总价—房主装修房屋的总价—买方缴纳的契税总价—印花税等等其他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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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阴阳合同的认定,一般情况下 “阴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阳合同”是各方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订立,该合同虽然经过了备案,但其合同内容中的房屋价款部分,是为了较少纳税而做出的约定,该房屋价款不仅非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且确实存在恶意串通,规避税务征收等损害国家利益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行为,故“阳合同”关于房屋价款的相关约定,应认定为无效。但房屋买卖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即以“阴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房屋价款。
对于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这一情况,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骗取贷款等,而故意在此后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合同中订立虚假价格的,因该项变更非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思,且具有非法目的,不应予以认定,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履行。判断时,除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举证责任外,还应结合前后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前后合同约定的成交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大小、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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