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针对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怎么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保险的赔偿。如下:1、若保险属于交强险,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为责任限额,超出责任限额部分由第三者险或者责任人承担;2、若保险为全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垫付赔偿后,可以向保险所属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根据申请材料确定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后,作出相关决定;3、若属于第三者险,则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赔偿方式,补充交强险无法赔偿的部分。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