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离职后旧伤复发费用原则上自理。《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工伤后以旧伤复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一般不可以以工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还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以此为由来与职工解约的,要向其支付赔偿金。但单位如果是以员工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等为由来依法进行解约的,则是可以的。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按现行规定,工伤医疗期间,除了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