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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重整的由由

2023-11-14 15: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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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14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如下: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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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破产重整程序有以下几步:重整申请的提出;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终止重整程序;若重整计划不能按期提交,或者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将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企业破产。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破产企业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 1.债务人; 2.债权人; 3.出资人(股东); 4.破产管理人; 5.公共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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