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统计公报: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17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65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2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93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0032元。分区域看,长株潭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55元,增长8.4%;湘南地区18070元,增长9.2%;大湘西地区12877元,增长10.2%;洞庭湖地区17603元,增长9.6%。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64:1缩小为2.62: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501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91元,增长7.4%。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1.2%,农村居民为32.9%。
针对长沙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居民可支配收入一般是指,居民可以用来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也就是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