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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子女属于女方的财产吗

2022-12-23 0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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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23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对此法律是不干涉的,如果协商不成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孩子抚养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 第二,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争取子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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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父母离婚,子女不可以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才有权要求分割,而子女不是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子女不能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中,子女也没有权利分到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如果离婚了,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如下: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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