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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养老保险职工丧葬费

2023-05-05 11: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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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退休后死亡养老金计算案例: 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劳[1998]47号)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尚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退还金额计算办法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退还金额为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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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是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两个月工资。但是全国各地又有不同的地方规定,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社保职工死亡丧葬待遇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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