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费收费标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北京市中介机构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例如,一套150万元的房屋,今后需缴纳的评估费将为100万×0.42%(150万-100万)×0.3%==6700元。但一般来讲,既然你已找了中介,那应由中介机构代您寻找评估机构,评估费用也是有的谈的,一般中介会给你压一些价格。据经验看,评估几十万左右的房产,评估机构收费大约在1500元左右,可以说,你的费用并不高。你所说的负担的各项费用,都是一定要负担的,其中的大头是中介费和契税,其他的并不高。评估费,也是必须要交的,不属于乱收费。因为办理贷款和过户,是必须要进行房产评估的。所以,您尽管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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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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