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办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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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的步骤:1、首先由夫妻一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2、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3、对于调解无效的,会开庭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的步骤有: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好诉讼所需的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5、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6、安排开庭时间; 7、开庭审理; 8、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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