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给予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一系列的特殊保护,比如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劳动强度大的工作等。 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一条还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针对女职工怀孕期间有权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产假之前是需要工作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会受到一定的保护,但并不代表就可以不用工作了。 权利: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休息权。
产假之前是需要工作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会受到一定的保护,但并不代表就可以不用工作了。 权利: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休息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